藝人李蒨蓉先前才因為阿帕契拍照事件,引發喧然大波,之後又因為恍神違規開車撞傷古姓身障騎士;現二審出爐。
「阿帕契女王」李蒨蓉去年開車撞傷古姓身障騎士,一審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,可易科罰金,案經檢方上訴,台北地院二審今(29)日下午宣判。李蒨蓉因和古姓騎士和解且已賠償,合議庭仍判她拘役40日,但宣告緩刑2年。
藝人李蒨蓉去年在台北開車撞傷一名身障騎士,台北地院二審今日下午宣判緩刑2年。(圖/中時電子報資料照)
2015年3月29日在軍營打卡,鬧出阿帕契貴婦團參訪風波的藝人李蒨蓉,去年4月14日下午,開車載著友人從北市基隆路高架橋下匝道,在多向路口違規右轉至外側車道時,撞上59歲古姓身障男子的機車,古多處受傷。事發後,雙方在區公所調解,未達成和解,今年2月3日被起訴,聲請不用開庭的簡易判決。
北院一審,法官曾安排調解,因賠償金差距過大,雙方談不成和解,李蒨蓉被判拘役40日,可易科罰金4萬元。案經上訴,今日判決緩刑定讞。(新聞來源:中時電子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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