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有錢判生、無錢判死?」頂新逃漏稅…魏應充犯44罪繳「328萬」可免吃牢飯! 2017-02-24 影音新聞 編按:魏應充逃漏稅2億 罰金328萬可換自由 頂新製油公司逃漏稅案,彰化地院23號宣判,公司負責人魏應充本人並沒有到庭聽判,法官判他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,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、但可以易科罰金,罰金以一天3千元計算,魏應充只要繳交328萬元,就能換取自由。 中天 中天新聞 製油 逃漏稅 頂新 魏應充 相關文章 分享 Twitter Facebook Google+ Pinterest LinkedIn Tumblr Emai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