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七總隊刑警大隊接獲民眾檢舉,指有人在網路上「曬眼鏡蛇」,還用夾子弄痛蛇的脖子,讓蛇張牙舞爪,還從牙齒噴出毒液,涉及虐待野生動物,警方循線在太平山山區逮捕一名賴姓男子,家中還有非保育類的錦蛇(臭青母),賴聲稱是山區無意間捕獲,在家中把玩,警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檢方偵辦。
42歲的賴姓男子,平時在山區打零工,一天2000元幫人除草,名片上印「除草大王」,但他卻利用在山區的時間,不論是不是珍禽異獸,全部帶回家當「寵物」飼養,警方在他家中還發現錦蛇(臭青母)、山豬頭、虎頭蜂藥酒,都是一般人敬而遠之的野生動物,賴則當作玩具放在家中欣賞。
賴男向警方供稱,他是為了保衛家人生命及避免雞舍內的家禽遭危害,才會把爬進其住家範圍內的眼鏡蛇用捕蛇夾抓住,再關進鐵籠限制行動自由,並豢養在家中當作觀賞和娛樂之用。警方表示,賴放在網路上「曬太陽」的眼鏡蛇,是3級保育類動物,毒性強烈,若人類不小心被噴到,只要幾公克,就能致人於死,而這條165公分長的眼鏡蛇重達3公斤,毒性足以咬死大象。
警方呼籲,將野生動拘禁於鐵籠、絭養在住居所內當作觀賞及娛樂之用,已經違反相關法令,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併科6萬元以上、30萬以下罰金,民眾除了注意自身安全,也不要以身試法。
(中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