髒話諧音貼圖恐觸法!游姓女子任職新北市某餐廳,去年11月因故離職,卻因薪資問題與董姓主管發生激烈口角,游女心生不滿,開始於董姓主管臉書及餐廳粉絲專頁,接連PO出「趕羚羊」、「去甲賽」等貼圖與文字,事後吃上公然侮辱官司,民事部分判賠3萬元。
游姓女子擔任新北市某餐廳服務人員,2016年初得知餐廳經營不善,恐在短期內關門大吉,決定先行提出辭呈,不料卻因薪資問題槓上董姓老闆,游女不願善罷甘休,開始於臉書上PO出「趕羚羊」、「去甲賽」等貼圖與文字,狂譙老闆與餐廳,董男氣得一狀告上法院。
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,刑事部分游女被依公然侮辱罪,判處4000元罰金,民事部分董男及美食餐廳分別再向游女求償50萬及60萬元。
新北地院認為游女行為確實已經造成董男名譽受損,然而衡量兩方社會地位、財務狀況及加害程度,認為董男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尚嫌過高,判處游女須賠償3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(中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