臉書罵前岳母五字 一字賠2萬6 2019-07-29 即時總覽, 社會萬象 桃園程姓男子3年前與妻子離婚,不料他竟在臉書po前岳母的照片,指責她是「壞外家岳母」,對方憤而提告,高院認為程男未經同意擅自公開前岳母的肖像,且用言論攻訐他人,判程男須賠償13萬元且在臉書上道歉。可上訴。 ▲臉書罵前岳母五字 一字賠2萬6(示意圖/達志影像) (中時電子報) [廣告-往下還有更多內容可看] 判賠 岳母 罵人 相關文章 分享 Twitter Facebook Google+ Pinterest LinkedIn Tumblr Emai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