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年多前,一名還在警察大學就讀、並在警局實習的女大生,慘遭時任警務員的前輩,同時也是自己男友大學同學的阿豪(化名)撿屍性侵。阿豪事後坦承犯行,與被害女大生和解,賠償60萬元並錄影道歉,台中地院因此判他2年徒刑,緩刑5年。
判決書指出,2016年10月間,警大女大生與男友以及阿豪,在女大生男友住處吃宵夜、飲酒。席間阿豪不斷勸酒,女大生見男友在旁、加上對方是警界長官,因此答應一起喝紅酒。
之後女大生的男友先醉倒,阿豪將他扶進主臥房後,繼續與女大生對飲。最後女大生也不支倒臥沙發,阿豪竟將她抱進某空房間床上撿屍性侵。
隔日女大生驚覺遭性侵,在友人勸說下驗傷報案。台中地院審理後,考量阿強坦承犯行,且已跟被害人達成和解,賠償對方60萬元,並錄影道歉,因此判2年徒刑,緩刑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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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