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桃園市一名23歲女子詩詩(化名)指控,今年3月中旬與年初認識的30歲男網友阿文(化名),相約到中壢某摩鐵見面,卻在90分鐘內被對方硬上兩次,還偷走其包包、內褲、充電器與耳機等手機用品,向警方報警提告。阿文被告後對檢方喊冤說,是詩詩主動才發生性關係,而且完事後還一起洗鴛鴦浴,由於詩詩事發時未求救,檢方最後因罪證不足對阿文不起訴。
阿文在檢方複訊時表示,是女方主動才發生關係,否認有強制行為,也沒有偷走對方物。還說,2人在房間待了1個多小時,期間一起洗鴛鴦浴,洗完還躺在床上睡覺。
詩詩自稱,當時有打電話向男友求救,但10分鐘內打了2通就沒有再撥。摩鐵櫃台人員證實,有接到詩詩2通電話,但對方未告知被性侵或求救。
檢方勘驗摩鐵大門監視器畫面,未看到阿文攜帶從女方偷走的包包等物品,復查也無積極證據,偵結後對阿文不起訴處分。
★請尊重身體自主權!請撥打113、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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