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去年10月15日下午2時許,42歲王姓男子提著家用垃圾,打算丟棄行人專用垃圾桶,被環保局稽查人員發現,王男聽到稽查員表示要開罰,立即拔腿狂奔闖紅燈穿越車道,不幸疑似被中央分隔島絆倒,摔在馬路中央,被後方休旅車追撞輾斃,事後王男家屬對環保局2位稽查員與肇事駕駛提告。但台北地檢署以3名被告無法預測王男行動、來不及反應等理由,21日都處分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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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顧此案經過,王男被環保局稽查人員發現亂丟垃圾,聽到要被罰錢,隨即轉身往馬路對面狂奔,不顧交通號誌闖紅燈,又疑似因為緊張被分隔島絆倒,摔倒在車道後,遭後方1輛休旅車追撞輾過,送醫後宣告不治,警方事發後將59歲陳姓肇事駕駛,依過失致死送辦,劉、魏兩名稽查員則以業務過失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。
此新聞被轉貼到PTT,引發網友不少評論「自作心虛還摔個狗吃屎被輾..結果害到三個人」。其他鄉民也紛紛表示「駕駛倒楣」、「有夠雖小」、「駕駛超無辜」、「為了省垃圾袋,送了一條命」「希望無辜的三人都沒事」、「家屬也太有臉 人家根本沒追上去」、「休旅車駕駛能告家屬損害賠償嗎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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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官勘驗密錄器已與路口監視影像,傳訊當事人、路人作證後,認為當時王男被稽查員叫住後,突然轉身朝馬路跑去,稽查員與對向汽車駕駛都來不及反應而發生憾事,因3名被告事發時無法預測王男行動與來不及反應,今對3人都處分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