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群中心/綜合報導
新北市18歲男子阿勁(化名)交往年僅14歲的小女友小幼(化名),雙方發生3次性行為,不幸導致女友懷孕。女友媽得知後爆怒,隨即帶著小幼前往警局報案。日前阿勁依性交罪遭法院判刑8月,得易科罰金24萬元。

根據判決指出,雙方在2019年9月間認識,18歲的阿勁與14歲的小幼進而交往成男女朋友。阿勁在交往期間,3次跟小幼在乾爸的住處、旅館、友人住處發生性行為,小幼不幸懷孕後,被母親發現,隨即報警提告阿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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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勁據實坦承行為,新北地方法院審酌,阿勁明知小幼對於自主能力及性方面都還不成熟,還衝動犯案,考量他年輕氣盛、思慮尚未周全,也並非是用暴力、誘拐等手段與小幼發生性行為。
法院表示,阿勁在犯後態度可見悔意,最後依照3個18歲之人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,判處有期徒刑8月,得易科罰金24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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